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中山函授站2005级大专、本科班
招 生 简 章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行政学院、中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是我市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公务员培训及成人学历教育的重要阵地。2005年中山市委党校将继续配合省委党校开办函授大专、本科班。
一、培养目标
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人才。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志深造的在职干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均可报名。报考函授大专班,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报考函授本科班,必须具有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历。
(二)免试条件。
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大专班学习:①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者;②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③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级劳模、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军队及政法系统二等功以上荣立者。
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本科班学习:①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③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④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应届毕业生中表现及成绩优秀者。
三、报名时间、手续、地点
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成人高考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手续:报名者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正本报名。报名时须交小一寸半身黑白近照二张、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用A4纸复印),并领取《招生审批表》。《招生审批表》填好后交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及时交回报名点按程序逐级审核。免试生必须按要求履行报名手续、交验有关证件。
报名地点: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行政楼106、107室,电话:8889817、8889814、8883531
四、学制和专业
大专班学制三年。开设公共管理、政法、社区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专业。
本科班学制三年。开设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法学专业。
专本连读班学制五年。开设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法学。
五、课程设置
(一)大专班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英语、应用写作、计算机操作与应用、中共党史、党的领导与建设、政治学、管理学原理、形式逻辑、心理学、公共关系学、公共行政概论、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文书档案管理、国际政治、机关事务管理、法学概论、社会调查与统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毕业论文
政法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英语、应用写作、计算机操作与应用、中共党史、党的领导与建设、法学导论、政治学、法律逻辑学、公共行政概论、中国政治制度、当代国际政治、中国宪法概论、行政法概论、刑法概论、民法概论、婚姻法概论、经济法与劳动法概论、诉讼法概论、毕业论文
(二)本科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问题、党的历史经验与党的建设、大学语文、英语、现代科技知识、伦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现代思维科学与方法概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史、组织行为学、现代领导学、人事行政学、行政法学、公共政策学、公共市政学、行政决策学、毕业论文
六、考试科目、时间和录取办法
大专班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历史。
本科班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语文、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05年10月15—16日
考生应在指定的考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场考试。
录取办法:遵循统一考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考生一经录取,由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招生办公室发给《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市委党校办理入学手续。
七、学历和待遇
学员参加函授大专、本科班学习,按教学计划修业期满、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由省委党校颁发大专、本科毕业证书。按中央、省委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承认其学历,享受与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待遇。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教务科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