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中山市服务型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 ¦ 2014-05-07 浏览次数 ¦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谈到即将展开的行政改革时,再一次明确指出要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行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中山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全方位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曾存在着三种政府模式,即统治型政府、管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对传统管制型政府的全方位变革,要求摒弃管制型政府的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理念,而向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回归。与之相对应,服务型政府建设就需要在树立服务理念、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机构改革和创新行政方式等方面进行努力。服务型政府模式一经提出,立即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广泛关注,特别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它已经成为中国行政管理研究和实践领域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直接带来中国行政管理的范式变革。到目前为止,仅中国期刊网上能搜索到的有关服务型政府的学术文章就已经超过6300多篇,同时,北京、成都、南京、青岛、天津、武汉、深圳、佛山、珠海等多个地方政府也先后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中山市围绕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在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为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初步确立。相比较而言,中山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念提出较早,早在2003年的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要把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密切政群关系的重要内容。在其后的十多年里,中山市也陆续在党政重要文件中多次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年初公布的中山市《全面深化改增创发展新优势的实施意见》中,再次强调要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整个政府改革的目标。二是行政服务体系初步建成。为了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中山市近十年来坚持行政服务方式创新,逐渐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网络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之路。2004年建成覆盖全市的行政服务在线统一平台,2008年建成12345行政服务热线,2011年建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联合审批系统,2012年建成重点项目协同办公系统。三是政府机构设置日趋优化。顺应政府转型和机构改革的需要,中山市不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先后组建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以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政府部门,完成全市24个镇(区)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和开展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政府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四是政府职能配置更加合理。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先后开展了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市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明确向社会组织转移多项政府职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有序推进。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中山市在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一是服务型政府理念有待强化。虽然早在2003年中山市就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但是由于当时服务型政府建设才刚刚起步,对于什么是服务型政府以及怎么样建设服务型政府还没有一个规范的称呼和做法。纵观20032014年中山市1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服务型政府的有5年,其中前4年所提到的服务型政府只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部分或仅是一种概念性的引用,没有对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行准确定位。二是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有待加快。相比较全国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而言,中山市属于提出较早(2003年),并在当时已经对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有初步设想,然而没有抓住2007年到2012年这5年全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时期,导致整体进程相对落后。对比周边的深圳、佛山和珠海等地,中山市还没有出台全市性文件规定,对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行部署和推进。三是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严重滞后,目前,全国地市级城市没有成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已经很少,而且多数地方的行政服务中心已经从当初的行政审批机构迈向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于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机构,在珠三角9市中,除了中山市,其余的8个城市都设有市级行政服务中心。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全市24个镇(区)中已有16个镇(区)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但是在发展水平上,相互差别较大,整体水平不高。四是简政放权改革有待深入。经过简政强镇和大部门体制改革之后,由于既有归口管理局面被打破,导致市、镇(区)两级政府部门在层级管理上较为复杂,特别是在镇(区)承接过程中容易出现管理盲区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和系统工程,我们不能奢望仅仅通过某一两项政府改革就能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终极目标。当前,全面推进中山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制定全市建设方案。纵观全国及周边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城市,不难发现,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的快慢与当地政府的推进力度密切相关。成都市、南京市、杭州市、深圳市、佛山市和珠海市等市均制定出台全市性的政策文件,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责任分工、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规定,如成都市制定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二是培育行政服务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首先是一场政府管理理念的变革,它要求政府和行政人员彻底放弃官本位的文化传统,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新型行政文化,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那样:如果不是做官,而是当人民的勤务员,那就要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出现,要平等待人,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前,中山市要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解决既有行政服务体系所存在的种种不足和问题,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要加大服务型政府理念培育力度,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为全市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内在动力保障。三是完善行政服务机构。当前,提升政府的整体行政服务效能,关键是要全面推进市、区两级行政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坚持网络服务平台与实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高标准建设市级实体行政服务中心,将各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物理集中一起,为市民提供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全面规范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镇(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设置、人员配备、办理事项、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办公条件等进行规范。四是创新行政服务机制。有什么类的政府运作机制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政府类型,服务型的政府运作机制产生的是具有服务精神的行政人员,而官僚型的政府运作机制必然产生官僚主义。要积极推广和应用首问负责制并联审批制分类办理制承诺制全程办事代理制超时预警制限时办结制等新型行政服务机制,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五是合理履行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建设最终都要求政府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而这与政府的职能界定和机构设置等密切相关,政府规模的过大和过小都会导致政府无法科学履职。因此,服务型政府建设还需对政府的职能和机构按照有利于提供行政服务的标准进行裁剪。对中山市来说,就是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市、镇(区)大部门体制改革,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务能力。(作者段龙飞系市委党校副校长)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303F2版,社会发展研究所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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