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班教师备课制度

发布时间 ¦ 2007-02-08 浏览次数 ¦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针对性、实效性和生动性、前沿性。坚持教师个人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形式。

2、专题培训课由各教研功能室根据办班目的提出候选专题,经培训科牵头组织各功能组长讨论提出初步方案,由分管校领导或校委会确定后,分配到相关教研室(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参考教材课由培训科根据各学科的归属,分派到相关教研室。

3、各教研室接到备课任务后,根据其功能职责,确定授课候选

人。

4、授课候选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竞争性试讲,经测评合格后,

由分管校领导会同培训科及功能室负责人确定正式主讲人。

5、试讲测评人员由校领导、各教学科室领导及全体教师组成,

当场评课,提出修改意见。

6、主讲人应根据测评人员合理意见对其所备课程进行修改、调整。

7、培训科具体组织、安排、协调集体备课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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