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针对性、实效性和生动性、前沿性。坚持教师个人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形式。
2、专题培训课由各教研功能室根据办班目的提出候选专题,经培训科牵头组织各功能组长讨论提出初步方案,由分管校领导或校委会确定后,分配到相关教研室(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参考教材课由培训科根据各学科的归属,分派到相关教研室。
3、各教研室接到备课任务后,根据其功能职责,确定授课候选
人。
4、授课候选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竞争性试讲,经测评合格后,
由分管校领导会同培训科及功能室负责人确定正式主讲人。
5、试讲测评人员由校领导、各教学科室领导及全体教师组成,
当场评课,提出修改意见。
6、主讲人应根据测评人员合理意见对其所备课程进行修改、调整。
7、培训科具体组织、安排、协调集体备课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