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解析贪官堕落的三部曲:侥幸,去道德,非人格

发布时间 ¦ 2013-12-26 浏览次数 ¦

      

 

十八大以来,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有媒体统计,截至今年9月,因涉嫌违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央企高管,已有9人。耐人寻味的是,在9人中,8人起自教师、工人等基层岗位,历经多年的历练升至省部级。其中,李春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从普通教师到副部级官员用了33年;周镇宏(广东原统战部长)的起点也是老师,之后用了26年,升任副部级干部;刘铁男(原国家能源局局长)、蒋洁敏(国家发改委原主任)等人从基层到案发前职务,也用了将近30年。国家为了培养他们,耗费了大量的资源,他们却在位高权重时,相继落马,这对国家和个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

 

那么,贪官是如何走上心理堕落之路的?又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

 

贪婪,乃是人的本我呼唤;而廉洁,则是人的超我节制。两相角斗,胜负难料。在人性面前,连制度都不一定是万能的。探讨腐败心理的产生、发展,对于预防、矫正贪腐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贪官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侥幸心理阶段;第二是去道德化;第三是非人格化。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钱多、房多、女人多而被称为“许三多”,他的案情早已大白于天下,又有丰富的忏悔材料。下面以该许迈永为例,从心理学角度剖析其堕落之路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侥幸心理阶段。所谓侥幸心理,是指个人相信自己会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庇佑而能逢凶化吉。许迈永的两个弟弟都是盲人,其父又是算命先生,在许迈永出生的村里,不少人都将他的飞黄腾达归结为其集合了全家精华。许迈永也由此相信自己是上天的宠儿,享受特殊待遇,所以不会出事的。其实,对于许迈永的贪污行径,一直有人在举报。但许迈永不但没有被惩罚,反而还一再“带病提拔”,这无形中强化了他的这种自我暗示,并逐渐产生了只要自己“工作有声有色,成绩显著,就不会被人打垮”的错觉。无视事物本身的性质与规律,而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好恶来行事,侥幸心理一次次地使得许迈永忽略了对错误的纠正和检讨。更可怕的是,侥幸心理会产生麻醉作用,让人陷入自欺欺人的困局而不可自拔。许迈永在忏悔书里说道:“我总以为朋友靠得住,并心存侥幸地认为,即使出了事,组织上查,也会有人替我挡一下。”将侥幸心理扼杀在摇篮里,正是香港廉政公署的撒手锏之一。香港廉政公署上一任专员汤显明曾强调,“反贪的关键不是严惩重判,而是做到‘逢贪必被抓’。这是因为死刑并不能阻吓贪污犯罪的发生,因为只要有高利润在,杀头的生意总会有人做;而‘逢贪必被抓’则属那种肯定赔本的买卖,不会有人做。”遗憾的是,在众多落马官员中,“带病提拔”的不在少数。例如,王永春(中石油原总经理)掌管大庆油田时引发争议,刘铁男一次次被群众举报……一次、二次没出事,侥幸造就了更大的不幸。

 

第二阶段是去道德化。指个人原有的道德伦理体系彻底解体,做出了原本想都不敢想的事来。用许迈永自己的话说:我也曾有崇高美好的理想和追求,但后来与老板比,与高收入阶层比,越比差距越大,越比心态越不平衡。由于比较的方法不正确,比较的参照物、对象找错了,比较的内容、标准搞错了,许迈永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发生了更大的偏移。这都是典型的去道德化表现。很多贪官在台面上大喊“发展是硬道理”时,心里想的却是“发财才是硬道理”,他们义无反顾地踏上了重商主义和唯利是图的征途。这是一条通往财富之路,也是一条血腥之路。贪官致富必须的代价之一就是去道德化,只有去除道德束缚,无耻才能成为常态。

 

第三个阶段是非人格化。这是去道德化的必然结果。在犯罪心理学上,非人格化的贪官往往充分利用合理化的心理防御机制,规避良心和道德的谴责,进行自我辩解。许迈永说自己不懂法,误以为人情往来不属于受贿。但贪官们真的不懂法吗?真的不知道别人是冲着自己手里的权力来的吗?这些说法,无非是为了卸下了心理包袱。一些腐败的官员,一站到法庭上,就开始哭穷,把贫穷作为挡箭牌。连走上犯罪道路,也是 “组织没提醒”,是“升官不成的无奈选择”,他们甚至能以己度人的认定,天下乌鸦一般黑,任何人处在自己的位置都会这样做。制度问题往往是贪官寻求心理平衡的关键,千错万错,错就错在组织将他们放在诱惑难挡的位置上。然而,贪婪,乃是人的本我呼唤;而廉洁,则是人的超我节制。两相角斗,胜负往往难料,在人性面前,就连制度都不一定是万能的。有谁知道,强调逢贪必抓的汤显明因为挪用公款,如今在香港有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反贪,是每个政府高官随时随刻的警觉与修炼!

 

  (作者:岳晓东,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  转载:梁钰苓 审核:谢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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