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培训班课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 2016-04-18 浏览次数 ¦

主体培训班课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主体培训班课程管,提高教学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开发步骤

 

 

第二条  目录确定按照教务科要,专业教研组围绕当前中心工、教学计划提出拟开发课程建议。教务科根据教学需要及专业教研组建议,提出拟开发课程目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第三条  课程申报专业教研组根据学校公布的开发课程目录组织教师申报课程专业性课程,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由相关专业教研组组织本组教师申报;综合性课程,由各专业教研组组织本组教师申报。

第四条  确定开发人

)教务科将课程申报情况进行汇,征求专业教研组组长意,提出课程开发人建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遇有时间急迫无人申报又必须开发等特殊情况经分管校领导批准,教务科可以直接指定课程开发人。

第五条  备课试讲

(一)同一门主体班课程原则上由两位以上教师进行竞争性备课。

)竞课教师准备好备课提纲,专业教研组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召开集体议课会,研究教学目的、授课提纲、授课重点难点、授课形式以及授课技巧等问题。如课程内容跨专业教研组的,专业教研组组长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业         教研组教师参加议课。

)竞课教师备课初步完成,向专业教研组组长申请组内试,由本组教师从授课内容、授课形式以及授课技巧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如课程内容跨专业教研组的,专业教研组组长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业教研组教师参加试讲。

(四         竞课教师根据修改建议完善课程后向专业教研组组长申请全校试讲。专业教研组组长认为达到全校试讲标准的,将课程报教务,教务科统筹安排全校试讲。

)教务科组织校领、全体教师参加全校试,也可邀请专家学者、学员代表参加校领导全体教师对试讲进行评议评分在70分以(含70分)且同意票在三分之二以上的,视为试讲通过。

 

 

第三章  课程使用

 

 

第六条  通过全校试讲的课程获得主体班课程资格教务科根据班次类别、学员特点以及其他教学需要,在主体班统筹安排课程。

第七条  两位以上教师就同一门课程都通过全校试讲,对试讲得分较高的优先安排首次授课。两位以上教师就同一门课程进行首次授课后,根据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安排后续授课。

第八条  教务科可以根据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对课程进行调整更新。


撰稿 ¦ 彭宝东 审核 ¦刘明 来源 ¦ 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