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6年招生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 ¦ 2016-01-13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央党校《关于做好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6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中央党校继续在中山市招收在职研究生班,招生对象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部分优秀正科级干部;中山市镇区党政领导班子正科级及以上干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招生专业:经济学(经济管理)。

 

三、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

 

  四、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1寸照片的《二O一六年报考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表”)3份(内容手写,打印复印无效);照片请参照第6项要求,到指定地点拍摄。  

       2、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文件及复印件2份(连原件共3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任免通知复印件3份(加注“与原件相符”并盖章)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6、小1寸白底彩色数码照片10张(其中“报考表”贴3张)。 照片请统一到中山市东区丽彩照相馆(中山市政府南门口对面)签名拍摄,数码照片将随考生报名材料上报中央党校干部教育学院。

 

五、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2016年3月20日(节假日可正常报名)

 

      六、报名费、资料费、考前辅导费:合计500元

 

     、报名地点:中山市委党校(景明楼109室)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0号       电话:88889815

 

   

附件: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6年招生简章.doc

撰稿 ¦ 张晓 摄影 ¦张晓 审核 ¦徐锐明 来源 ¦ 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