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新时代法治最强音

发布时间 ¦ 2018-07-02 浏览次数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内涵;明确了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明确规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此次宪法修正案体现党的意志,顺应民意,符合客观情况,是新时代背景下法治的最强音,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宪法修正案丰富了宪法的指导思想

 

  宪法的指导思想是指贯穿于宪法始终,对宪法起着统领作用的原则和精神,是宪法的精髓所在。人们惯常热议的民主、平等、自由等各种理念都是宪法确立的价值,是人类进步不断奋斗的目标。这些价值被宪法予以确认的根源,是这些价值所集中反映出来对人尊严的保障。因此,根植于民主、平等、自由价值背后的更深层次的宪法精神就是要保障人的尊严,也就是要保障人作为人能有尊严地生活下去。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丰富了宪法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可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注人的发展,以人的发展作为追求目标,与宪法精神高度一致。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了宪法的指导思想,弘扬了宪法精神,有利于实现人的解放,有利于保障人的尊严。

 

  ●宪法修正案彰显了党依宪执政的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党是执政党,要将党的意志国家化就需要通过宪法修改的程序进行确认。宪法的修改是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这一过程既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制定、修改宪法的过程,同时也体现了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基本原则。这个过程充分彰显了党依宪执政的决心。此次宪法修正案的出台经历了多个环节。自2017年9月29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以来,先后多次通过各种形式向各地征求意见、汇聚民意。宪法修改小组先后举行13次工作班子会议、4 次全体会议,对数千条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逐一研究。由此可以看出,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宪法修改,严格遵守宪法修改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彰显了党依宪执政的决心。

 

  ●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治理方式的法治化

 

  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一个重大的亮点是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修改完善了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建立了国家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事关我国国家治理的根本,决定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通过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这些制度,为我国各项政治制度改革提供了宪法依据,保证了各项改革于法有据。因此,宪法修正案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里程碑,体现了我国国家治理方式的法治化,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进入新的阶段。(作者陈卫林系市委党校政法教研室副教授)

(来源:中山日报 201852802版,字数:1454

转发 ¦ 钟小霞 审核 ¦赖光耀 来源 ¦ 中山日报 2018年5月28日02版